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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大夫:
我的妻子今年30歲,3年前因難產而剖腹產下女兒。請問剖腹產后能生第二胎嗎?第二胎與第一胎要相距多長時間為妥當?
湖南曾××
曾讀者:
剖腹產是經腹部切開子宮取出胎兒的手術。在剖腹的全過程中,沒有傷及卵巢、輸卵管。子宮壁雖有切口,愈合后不影響子宮的周期性增殖(即周期性月經來潮),故剖腹取胎后,仍然有生育力,從醫學上考慮,可以生第二胎。剖腹產后子宮切口雖逐步生長愈合,但疤痕組織尚未健全,過早再懷孕,子宮壁的拉力過大,會有子宮疤痕破裂的危險性,因此,剖腹產術后2年以上,方可再受孕。
目前我國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只有在個別特殊情況下,并獲計劃生育部門的批準,才允許生第二胎。不知你的具體情況如何,但我相信你是會擁護并遵行我國的基本國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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