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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關系—— 一對一的交換食物和玩具
交換
從兩歲七八個月開始,樂樂瘋狂地交換物品,只要是他喜歡的或想交換的,都會樂此不疲地交換。
一段時間里,他每天都要背上一書包的車和食物,無論是大是小,是好是壞,是便宜還是昂貴,他全然不顧,只要塞滿就行。
直到有一天,我看見他手里拿著一張紙,上面有我看不懂的兒童畫,我隨口問:“樂樂,哪兒來的紙?”樂樂高興地回答:“我用我的車交換的。”我驚地“啊”了一聲,但看到他那高興勁兒,沒說什么。誰讓車是他自己的呢,那交換也是他的自由。
“媽媽,媽媽,看,這是我交換來的大大卷。”只見他手里拿著一個大大卷盒子向我跑來,興奮地邊跑邊喊:“看,還能這樣切呢!”邊說邊快速地打開盒子(我一看,盒子里剩下兩個大大卷蜷縮在那里),認真地切起來。由于手上力量不夠,費了好大勁才切下一小點,他如獲至寶,舉起來說:“看,這樣就切下來了,我分享給你。”然后遞進我嘴里說:“好吃吧!”為了不打擊他的熱情,我笑著點頭回應:“好吃。”他高興地跳了起來,那種滿足勁兒就別提了。我問:“樂樂,你用什么交換的?”他自豪地回答:“就用那個奧迪遙控車唄!”我的天吶,一輛遙控車交換了那么一點大大卷還興奮成這樣,孩子真不可思議!等到下午回家時,我看他什么也沒帶,就問:“你的大大卷呢?”“送霄霄了。”他不以為然地回答。
更有趣的是,自己的車跟別人交換來交換去又重新回到自己的手里,他也一樣興奮和滿足。一天下班后準備回家,發現樂樂、霄霄、晨晨他們正在商量交換車。晨晨說:“我跟你交換好不好?你看,我這個還有燈呢。”樂樂一聽,說:“好吧。”他們順利地完成了“交易”,兩個孩子都興奮不已。在路上我問樂樂:“你的車怎么在晨晨手里呢?”樂樂說:“我送給昊昊了,他又跟陽陽交換了,陽陽又跟晨晨交換了。”“你又交換回來了?”“嗯!”他干脆地回答。
就這樣,他頻繁地交換物品,說是交換,其實也談不上,因為在成人看來,他很少能帶像樣的東西回家,天天書包里不是空空的,就是帶一些不值錢的東西——比如紙、破玩具等。問他:“你的東西呢?”他回答交換了,交換來的東西不是說分享著吃了就是送人了。兩三個月下來,被別人譽為“汽車大世界”的家里只剩下為數不多的幾輛破車了。
幸虧我受蒙氏教育熏陶了五六年,要不非暈倒不可。說實話,剛開始我也用成人的價值觀來衡量過,但又不敢干涉,用孫老師的話說就是:“知道那樣會制造次品”,最后只能心疼一下而已。到后來,我堅信,那只是黎明前的黑暗,就不再想了,只要是他自己的東西,他想帶什么就帶什么。果不其然,兩三個月后他就不怎么帶了。
一天,他突然堅定地對我說:“媽媽,我以后帶上東西再也不跟昊昊交換了。”我說:“為什么?”“昊昊拿了我的遙控車說第二天給我帶麻辣條,到現在都沒帶來。”(半年前發生的事)。聽罷此言,我特別欣慰。
在他交換的過程中,我從沒有強硬干涉過,使他有機會在周圍世界中活生生地去經歷與他人的交往,體會各種喜樂憂傷,此種經歷不僅僅是游戲或一系列毫無目的的活動,而是其成長所必須的工作,為他下一次的交往及交換積累了力量和經驗。(黨小琴 樂樂媽媽)
孫瑞雪:
兒童是通過物品來發展的,或者說兒童是通過消費物來發展的。兒童必須首先擁有物品,才能消費這個物品。這就出現了物品的所有權問題。
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給不給別人自己有決定權;拿別人的東西要征得別人的同意,這是兒童交往的主要原則。教師一定要幫助兒童建立這個原則并形成秩序。不打折扣地實行這個原則時,我們發現,兒童是愿意讓伙伴分享玩具的。
到了5歲左右,兒童必然開始喜歡和他人分享物品,這是一種成長的規律,但在此之前,兒童的物品應歸他自己所有,不能強迫他放棄自己的東西。也要告訴其他孩子學會尊重他人的拒絕。
但我們的許多家庭、許多學校都強制孩子將自己的東西分享給客人,這可能是我們民族的好傳統之一,但它不適用于5歲之前的孩子。
幾年前看一家電視臺播放的少兒節目。屏幕上,一圈三、四歲的孩子圍坐在主持人周圍,主持人問孩子們:“你可以把你的衣服給貧困山區的孩子嗎?”連續問了幾個孩子,無一人愿意,最后一個孩子雙手抱緊自己身上的衣服哭著說:“我不給,這是我媽媽給我買的。”這一哭,所有的孩子都哭了起來,采訪無法繼續下去:鏡頭一轉,主持人總結說:“看我們的獨生子女:多么自私!”
強制讓兒童把自己的東西和別人分享,會讓他產生這樣的想法:我的東西被強制性地分給了別人,我也可以強行得到別人的東西。分享變成了交換,或者是占有。家長和學校應該給孩子們提供分享的機會,有的孩子正處于“我的”占有敏感期,他要靠擁有自己的東西將“我”與“他人”區分開來。如果強制這個時期的兒童分享他的東西,會給他造成巨大的恐懼感和危機感。孩子到了四、五歲時必然會愿意分享,因為他的心理已經發展到了另一個層面。
六、七歲時,孩子才開始真正體會分享的樂趣,這時分享變成了一種快樂和良好的品質。
贈送、交換也是兒童交往和得到物品的方法,平時要給兒童一些玩具、食品,使他們擁有贈送和交換的條件。
社交
樊琦2歲10個月入園,剛入園時情緒低落,拒絕老師抱她,拒絕小朋友拉她的手,排斥周圍一切事物。樊琦的媽媽常給她帶很多零食。剛開始她把零食抱在懷里,不要說和別人分享,甚至看都不讓別人看一眼。
但最近樊琦開始喜歡站在旁邊,看小朋友們一起玩,看小朋友們分享食品。有時她會自我安慰地說:“我也有吃的,就不給你們。”
那天劉寰宇正在和小朋友分享食物,樊琦走到老師身邊說:“老師,我也想吃。”“你可以問問他愿意不愿意和你分享?”“他不給我!”“你沒問怎么知道呢?”樊琦壯著膽子走了過去,小聲問:“你能給我分享一個嗎?”劉寰宇干脆地說:“行!”給了她一個。
樊琦很快吃完了,接著又問:“再給我分享一個好嗎?”這次劉寰宇沒有給她,而是提出了要求:“那你也給我分享。”邊說邊指著樊琦手里的食物。樊琦猶豫了一會兒:“好——吧。”小心地拿出一個和劉寰宇交換。兩人交換了幾次,看上去都很高興。
有一天,我們班吳澤茜(比樊琦大一點的一個小女孩)帶了一袋“麥咪”來幼兒園。她很喜歡樊琦,就給她分享了一塊,但并沒有要求樊琦給她分享。接受了幾次分享物后,樊琦終于拿出自己的食物給茜茜分享。可愛的茜茜說:“姐姐不吃,你吃吧!”
茜茜常常叫樊琦妹妹,并且要求樊琦叫她姐姐。看到茜茜不吃,樊琦過來很不解地對我說:“她不吃!”“她是因為喜歡你才和你分享的。她并不想吃你的東西。”我說。
過了兩天,情況發生了徹底的變化。樊琦一到學校就把自己的食物分享給很多小朋友(狗狗,茜茜,蛋蛋,貝貝等),分完后還要求和他們一起玩,大家一起玩得非常快樂。
有時候別的小朋友帶了吃的沒給她分享,她會很生氣地說:“你不給我分享,我不和你玩了。”還要求別的小朋友也不和那個小朋友玩。就這樣她開始有了自己交朋友的方法,還常給老師說她最喜歡和誰玩,誰對她好,誰最壞等等類似的話。
十一長假后,樊琦的興趣又轉移了,開始對蕩秋千很感興趣,每天都蕩,并且常常是一個人蕩。她動作的協調性越來越好。看來她已經對分享食物、交朋友不感興趣了。
也許樊琦的另一個敏感期又來了。(秦瑩)
孫瑞雪:
在我們這里,孩子們有權將自己的東西帶到學校。在自由自在的活動中,孩子們借助食物和玩具建構最早的人際關系智能,認識人與物,物與物,物與環境之間的關系。
有一次,3個男孩(4至5歲)來到校長辦公室,每人手中拿兩個模型蜘蛛俠,要給兩個校長和我描述蜘蛛俠的特點:“他的胸前有一個蜘蛛”,“他的嘴像老頭的嘴”……他們拿著蜘蛛俠在桌子上的上空擺來蕩去,顯示了一會兒,又把陣地轉移到大廳里。三位校長對視一笑:三個孩子都到了身份確認的敏感期。這一共同的敏感期和共同擁有的玩具,使他們擁有了共同的語言,還自動組成一個行動小組。
和諧的人際關系不是在軍隊式的集體中建立的,而是通過自由選擇伙伴、長期自由交往、對話、活動的過程而建立的。人是社會的存在者,正常兒童愿意和其他人交往與合作。因此,兒童一定要生活在一個適應的環境中,這個環境應該是自然(混齡的)而和諧的——一切該發生的都自然發生;這個環境應該是積極而友善的——孩子們和老師們互相尊重、平等地生活在一起。這就是愛和自由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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