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育兒詞典網 , 一個專業的育兒知識學習網站!
婦女妊娠期間,母體各系統發生一系列適應性的變化,心血管系統也不例外。這對正常的孕婦來說,是可以勝任的,但對患有心臟病的孕婦來說,往往無法勝任,所以,有心臟病的婦女必須慎重對待生育問題。
妊娠時血液總量增加約30%~40%,心率加快,每分鐘心搏出量增加,至妊娠32~43周達最高峰,此時心臟負擔亦最重。以后逐漸減輕,產后4~6周恢復正常。此外,水、鈉的潴留、氧耗量的增加、子宮血管區含血量的增加、胎盤循環的形成以及因橫膈上升使心臟位置改變等,均使心臟的負擔隨妊娠期的增長而逐漸加重。
分娩期心臟負擔的增加更為明顯,第一產程每次宮縮時,增加了周圍血循環的阻力和回心血量,臨產后,每次宮縮約有300~500ml血液自宮壁進入中心循環,使心排出量增加約20%,平均動脈壓增高約10%,致左心室負荷進一步加重。第二產程除宮縮外,腹肌與骨骼肌亦收縮,周圍循環阻力更增,加上產時用力迸氣,肺循環壓力顯著增高,同時腹壓加大,使內臟血涌向心臟,故心臟負擔此時最重。第三產程胎兒娩出后子宮縮小,血竇關閉,胎盤循環停止。存在于子宮血竇內的大量血液突然進入血循環中,使回心血急劇涌向心臟,易引起心衰;另一方面,由于腹內壓驟減,大量血液都郁滯于內臟血管床,回心血嚴重減少,造成周圍循環衰竭。
產后1~2天內,組織內潴留的水分進入血循環,致體循環血量有再度短暫的增加,心臟負荷又有所加重。
由于上述原因,心臟病孕婦在妊娠32周時、分娩期及產后3天內心臟負荷最重,易發生心力衰竭。因此,對心臟病合并妊娠者,在處理上應倍加注意。
心臟病對胎兒的影響,與病情嚴重程度及心臟功能代償狀態等有關。病情較輕、代償機能良好者,對胎兒影響不大;如發生心衰,可因子宮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產、早產或死產。
下一篇:月子期間真的不可以洗澡嗎?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胎位不正需預防臍帶脫垂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