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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由于胎兒的生長發育需要大量的熱量、維生素、蛋白質,肝糖元代謝增強,肝負擔加重,故孕婦易患肝炎。急性肝炎如果發生在妊娠早期,可加重妊娠反應,或將肝炎的胃腸道癥狀誤認為是妊娠反應而延誤病情。
發生于妊娠晚期時,妊高癥的發病率高于非肝炎期,可達30%。妊高癥可引起子宮胎盤嚴重缺血或肝炎病毒形成免疫復合物,激活凝血系統,導致撥散性血管內凝血(DIC)。同時肝炎時期凝血因子合成功能減退,分娩時易發生產后出血。因此肝炎孕婦的死亡率比非孕時高,尤其是重癥肝炎時對母嬰威脅更大。對胎兒來講,妊娠早期患病毒性肝炎時,胎兒的畸形率增高2倍,主要為染色體畸變引起。妊娠患肝炎時,早產的發生和圍產兒的死亡率明顯增高。但不同類型的肝炎病毒可經不同的途徑傳播,而且對胎兒的影響也不同。甲型肝炎主要經糞-口途徑傳播,不會通過胎盤或其它途徑傳播給胎兒。甲型肝炎病毒感染后可獲得終身免疫,如無爆發型癥狀,胎兒的生長一般不會受影響。
乙型肝炎在世界范圍內流行,我國是高發區。現已確認,母親患急性、慢性乙型肝炎或為無癥狀的病毒攜帶者,乙肝病毒可通過胎盤傳遞給嬰兒;同時通過分娩時接觸母血或羊水,產后接觸母親唾液,及喂養時通過乳汁,因都可受到病毒的感染。患病毒型肝炎的婦女原則上不宜妊娠。一般來講,急性肝炎最好不要妊娠,否則會使肝炎病情加重,甚至肝昏迷而危及母兒的生命。慢性肝炎患者也應根據肝炎的病情、肝功能情況及凝血功能等實驗室情況來考慮,最好在病情穩定兩年后再考慮妊娠。妊娠后合并肝炎怎么辦?
一般早期妊娠(孕期<12周)時,如果合并乙型肝炎應行人工流產終止妊娠;合并甲型肝炎時,由于甲型肝炎病程短,處理及時,預后好,所以不一定終止妊娠。如果合并重癥肝炎則應積極治療肝炎,待病情穩定后再施行人流手術。
中、晚期妊娠(孕>12周),一般不主張終止妊娠,因為終止妊娠的手術和藥物都會增加肝臟負擔,進一步加重肝炎的病情,因此中晚期妊娠時,如合并肝炎,應積極護肝治療;而重癥肝炎病情難以控制,甚至危及孕婦的生命時,如果胎兒未成熟,可考慮終止妊娠,若胎齡≥37周,可考慮盡早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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