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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2:濫用止瀉藥
用藥治病講究對癥,剛開始腹瀉就用止瀉藥看起來是天經地義的事,但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因為發病初期,腹瀉能將體內的致病菌和病毒以及它們所產生的毒素和進入胃腸道的有害物質排出體外,減少其對人體的毒害。此時如果使用強效止瀉劑,無疑是閉門留寇。當然,如腹瀉頻繁,持續時間長且出現脫水癥狀者,在糾正水電解質紊亂的前提下,可酌情使用止瀉劑。
具體說來,治療小兒秋季腹瀉時容易錯用的止瀉藥物有以下幾類:
易蒙停(洛哌丁胺)——5歲以下兒童禁用該藥為一種極強的長效抗腹瀉藥物,適用于各種病因引起的急性腹瀉的治療。但其作用強烈,強度比嗎啡還大,能直接作用于腸壁,阻止乙酰膽堿和前列腺素的釋放,從而抑制腸蠕動和收縮,使腸功能恢復正常,因此能迅速止瀉,并很快消除不適感。但該藥用于低齡兒童易導致藥物不良反應,如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等,加之曾有新生兒用藥致死的報道,故國內外均限制用于低齡兒。我國規定,易蒙停5歲以下兒童禁用。
復方地芬諾酯(復方苯乙哌啶)——2歲以下小兒禁用該藥也叫止瀉寧。該藥每片含鹽酸地芬諾酯2.5毫克、硫酸阿托品0.025毫克,其中地芬諾酯對腸道的作用類似嗎啡,適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瀉及慢性腸炎等,作用亦很強烈。由于國內外不斷有應用該藥導致小兒中毒甚至致死的報道,且死亡病例集中于兩歲以下小兒,又因該藥小兒用藥劑量至今尚無統一標準,因此兩歲以下小兒禁用,兩歲以上小兒應慎重使用并要嚴格控制用藥劑量。
藥用炭——禁止長期用于3歲以下小兒腹瀉或腹脹該藥用于脹氣及消化不良性腹瀉,能吸附導致腹瀉及腹部不適的多種有毒及無毒刺激物,減輕對腸壁的刺激,減少蠕動,從而起到止瀉作用。但由于該藥吸附作用強且無選擇性,對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物活性均有影響,長期應用可影響腸道的營養吸收,因此禁止長期用于3歲以下小兒腹瀉或腹脹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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