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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是否藥店店長推薦,雙方說法不一致;可以確定的是,藥房違反了處方藥銷售規定
近日,常州項女士致電現代快報稱,她懷了二胎后,到藥店買保胎藥,在藥店店長推薦下,購買并服用了酸甲羥孕酮片,別名安宮黃體酮。事后才發現,這竟然是孕婦禁用藥!糾結再三,她在醫生的建議下進行人流手術。葛小林
投訴
店長推薦的藥孕婦禁用
項女士今年35歲,一直想要生個二寶。去年12月初發覺自己懷孕,今年1月13日到醫院檢查后,醫生建議她要保胎。1月15日,在醫生建議下,她到恒泰醫藥人民大藥房天山花園店(以下簡稱恒泰藥房)買了黃體酮膠囊。1月20日下午,項女士再次去恒泰藥房買黃體酮膠囊時,被告知斷貨。
“我走出藥店后又返回去問,黃體酮膠囊什么時候到貨?這時,店長就跟我推薦一個叫‘酸甲羥孕酮片’的藥物,還說這藥原先就是安宮黃體酮,也是用來保胎的”。
“店長一再強調,吃這藥沒問題,我也就相信了。之前我吃的黃體酮膠囊4粒200mg/頓,一天2次。可這酸甲羥孕酮片每片才2mg,算了一下一頓要吃100片,就是整整一瓶,我心里覺得奇怪,就追問那店長是不是一頓要吃一整瓶,店長就說按照說明上的劑量來算”,項女士告訴記者,她回家吃藥后,傍晚就感覺不舒服了。
第二天項女士去常州中醫院檢查,“醫生檢查后,告訴我,酸甲羥孕酮片是孕婦禁用藥,而且還服用這么大劑量,可能會導致胎兒出現一些先天性疾病,要慎重考慮是不是要這個孩子”。
項女士這才仔細看了藥品說明書,發現上面寫著孕婦禁用,于是當天下午她就去找恒泰藥店。
項女士的丈夫告訴記者,藥店一開始態度很好,表示愿意調解,作出補償,可2月5日他妻子做了人流手術后,對方態度就變了,連一個問候的電話都沒有。
店長
不知道對方是孕婦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恒泰藥房,藥房趙店長不在店內,通過電話她向記者介紹了項女士買藥的經過。
“當時,項女士要買的黃體酮膠囊斷貨了,她問有沒有其他類似的藥物,我就說有酸甲羥孕酮片,她當時拒絕后走了。可沒一會,她又打著電話回來了,拿了酸甲羥孕酮片。”趙店長說,酸甲羥孕酮片有多種用途,項女士沒說自己是孕婦,也看不出來她要買這藥是做什么的。“后來她問,那藥是不是要吃很多片,我就回答說,按照說明(服用)就行了”。
趙店長說,她不知道項女士是孕婦,不然不會推薦孕婦禁用藥物給她的。同時,因為酸甲羥孕酮片屬于處方藥,當時她沒有按照處方藥銷售流程,查看項女士的處方,確實失誤了。目前,她的店長職務也被撤了。
恒泰藥房常州公司運營總監袁志紅介紹說,由于藥店內沒有監控,項女士當時買藥過程現在“雙方說法不一致”。袁志紅說,對于項女士流產的遭遇,他們也很惋惜,表示愿意雙方協調,但多次調解,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因此只能通過司法途徑來處理。
食藥監
藥店違規出售處方藥
記者從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北分局獲悉,項女士的家人今年1月份向常州市長熱線投訴后,新北分局便展開了調查。
新北分局稽查科負責人介紹說,酸甲羥孕酮片的別名為安宮黃體酮片,曾作為保胎藥使用,但在《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后進行了調整,現在用來治療子宮內膜癌等方面,已不再作為保胎藥使用,并且成為孕婦禁用藥。
“目前,就是否藥店店長推薦,雙方說法不一致。可以確認的是,恒泰藥房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中關于處方藥的處置,未憑借處方銷售處方藥,因此主管部門在2月2日對恒泰藥房作出了責令整改警告的處罰。”新北分局稽查科負責人表示。而對于項女士的賠償問題,新北分局也召集雙方調解,但未達成一致。目前只能進一步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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