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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達10個月的孕期中,孕媽媽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身體不適或疾病。發現問題,及時就醫治療是科學的應對方式。而生活中,很多孕婦卻對孕期用藥存在諸多誤區。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這些誤區。
誤區1:懷孕前的用藥不影響胎兒
藥師解析:如果準備懷孕,那么你懷孕之前就要注意用藥了,因藥物在體內的消除和排泄有延滯性,特別是半衰期長的藥物。如懷孕前不注意用藥,有的藥半衰期特別長,可達幾個月或幾年,其消除排泄有較大的延滯性,即懷孕前幾個月用藥,懷孕后體內仍有足夠的殘余藥量,仍可影響胎兒。要想盡量避免藥物對胎兒的影響,須從懷孕前3~6個月就要認真考慮,特別是用藥,最好咨詢醫生。
誤區2:孕婦用任何藥都影響胎兒健康
藥師解析:很多孕婦對孕期用藥有一種莫須有的恐懼,寧愿自己生病發熱、受痛、挨辛苦,也絕對不吃藥,怕懷孕用藥會影響胎兒健康,甚至造成畸胎。事實上,正確而合理的用藥對胎兒來書是安全的,如果拒不接受治療,則可能延誤病情甚至對胎兒產生危害。下面,給大家講一個觸目驚心的案例。
【臨床病案】一孕婦在妊娠7個月時患闌尾炎,已穿孔,急需用藥并開刀。雖經我們明確診斷,曉以利害,藥師、醫生反復動員,說明已是妊娠后期,用藥相對安全,且抗生素副作用極小……但其家屬及本人因擔心“藥物殃及胎兒”而拒絕治療,最終引起闌尾穿孔及彌漫性腹膜炎,導致敗血癥而致胎死宮內后早產,產婦也因腹膜炎、敗血癥,全身衰竭,于分娩后因搶救無效死亡。
誤區3:不懂得孕婦用藥要“分期”用藥
藥師解析:一般而言,藥物會經胎盤到達胎兒,因此孕媽媽用藥時要考慮到胎兒,尤其是懷孕頭3個月,是受精卵細胞分裂、胎兒全身器官和神經系統形成、分化發育期,此時胎兒的分化發育、新陳代謝特別旺盛,對外界影響,特別是藥物,特別敏感,畸胎大多發生于此時,故服用藥物對胎兒可能造成的危險性最大,所以孕早期用藥比任何階段都要謹慎。
誤區4:孕婦感冒是小病不必用藥
藥師解析:醫學統計表明,感冒咳嗽是孕婦最容易患的疾病,本來并非大病。但很多孕婦因過度害怕藥物對胎兒的影響而不敢用藥,最終導致高燒、感染和肺炎等并發癥。病理上,高熱、感染,缺氧、休克等都可能影響胎兒而導致流產、早產和死胎,所以孕媽媽應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誤區5:患有慢性病的女性懷孕后完全停藥
藥師解析:原本就有慢性病的女性,如為短期病,則應待疾病完全康復后再懷孕;如為長期慢性病,則應在病情穩定,可“停藥”或通過小劑量藥物(即“維持量”)控制病情的階段再準備懷孕。如果該慢性病不能長期停藥,則應堅持用藥,并在醫生指導下合理選擇比較安全的藥物,堅決不能隨意停藥。如果貿然停藥,會加重病情,不利于孕育健康寶寶。病情惡化嚴重者,則應中止妊娠,因母體健康是生育健康寶寶的首要條件。
小貼士 兩大慢性病用藥指導
原有哮喘病的孕婦:應在哮喘病緩解期間懷孕。但即使在緩解期間也不能完全停藥,而應用“維持量”,應選之藥是“激素氣霧劑療法”。新穎的吸入型激素的化學結構與傳統的全身用激素不同,并非已沿用幾十年的地塞米松之類,經化學結構改造后的吸入型新激素較之天然激素藥具有更強的糖皮質激素活性,即抗炎作用更強;吸入激素能迅速經肝“滅活”,幾乎不入血,不產生全身副作用,故長期應用后也少有不良反應。且吸入激素的劑量特別小,僅為口服的2%~5%,吸入后僅作用于氣道局部(支氣管),故全身副作用極小,安全性高。
原有肺結核的孕婦:應在正確用藥、控制病情的基礎上,在病情的穩定期間懷孕,并在孕早期盡量不用藥,因孕早期是胎兒細胞分裂、器官形成、分化發育的關鍵時刻。從懷孕第5月開始,嚴格按照醫囑用藥。
誤區6:孕婦片面相信靜脈滴注
藥師解析:對于孕期的用藥途徑,是不能隨心所欲任意挑的。有些孕婦片面相信靜脈滴注,認為口服藥不如靜脈滴注見效快、作用強,因此只要感到身體不舒服,就要求醫生打針或“掛鹽水”,且強調要用價貴的高檔抗生素。
通過靜脈給藥的方式,藥物可直接進入血液,血藥濃度升高快,即見效快,但不良反應發生迅速且嚴重。一旦出現不良反應,如果搶救措施不及時,可致生命危險,因此建議孕婦應盡量不用。另外,如果孕婦長期靜脈滴注抗生素,不但藥價貴,且易造成細菌的“耐藥性”,也就是說以后再發生此類感染,抗生素就不能殺滅細菌了,導致無藥可用,并且能誘發“兩重感染”,還可能造成肝腎損害等多種毒副作用。
誤區7:圍產期不必謹慎用藥了
藥師解析:很多人誤以為圍產期(指懷孕28 周到產后一周這一分娩前后的重要時期)胎兒已發育成“人形”,各方面功能已相對成熟,對藥物的抵抗力已強,認為母體用藥對胎兒已無妨害。殊不知,圍產期系進入分娩前的準備期,母體子宮呈部分“開放”狀態(為分娩作準備),血胎屏障對外界的屏蔽力減輕,如母體用藥則更易透入胎兒體內。此時胎兒雖已基本發育成“人形”,但各方面功能遠未成熟,特別是肝腎功能遠遠不能代謝和排泄由母體進入的藥物,只能累積在新生兒體內,勢必造成藥物過量甚至蓄積中毒。故母體不能濫用藥物。更何況,一旦分娩后胎兒脫離羊水和母體,就成為“獨立個體”,但其肝腎功能尚未完善,遠遠不能消除和排泄滯留在體內的藥物,可致藥物中毒和多種藥源性疾病。所以“圍產期用藥”的危險性并不小。
誤區8.濫用營養品和保健品,包括維生素類、微量元素等
藥師解析:如濫補葉酸,可致體內葉酸過多,會出現口苦、焦慮不安、過敏性皮炎和睡眠規律反常等現象。如維生素A過量,早期過量可致無腦、眼缺陷、腭裂、脊柱裂、肢體缺陷等畸形,中后期過量可致胎兒泌尿道畸形。文/陸基宗(無錫市人民醫院主任藥師)(孕味官方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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