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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女性妊娠期間,對胎兒有致畸或明顯毒性作用的抗菌藥物妊娠期避免應用,如四環素類、喹諾酮類等;對母體和胎兒均有毒性作用的抗菌藥物也應避免應用,如氨基糖苷類、萬古霉素、去甲萬古霉素等。
孕婦使用抗菌藥物要注意哪些問題?廣東省疾控中心專家表示,妊娠期抗菌藥物的應用需考慮藥物對母體和胎兒兩方面的影響。
專家提醒,女性妊娠期間,對胎兒有致畸或明顯毒性作用的抗菌藥物妊娠期避免應用,如四環素類、喹諾酮類等;對母體和胎兒均有毒性作用的抗菌藥物也應避免應用,如氨基糖苷類、萬古霉素、去甲萬古霉素等;確有需要時,須在血藥濃度監測下使用,以保證用藥安全有效。一般來說,藥毒性低,對胎兒及母體均無明顯影響,也無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時可選用。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等β內酰胺類和磷霉素等均屬此種情況。
專家還提醒,孕婦具體選藥時,可查詢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 (FDA) 的藥物妊娠分級作參考。按照藥物在妊娠期應用時的危險性分為 A、B、C、D及X類。
對嬰幼兒來說,濫用抗菌藥物危害比成人更大。專家認為,嬰幼兒在應用抗菌藥物時應避免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并注意可能對嬰幼兒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抗菌藥物。
“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有明顯耳、腎毒性,嬰幼兒患者應盡量避免應用。”專家指出,臨床有明確應用指征且又無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藥物可供選用時,方可選用該類藥物,并在治療過程中嚴密觀察不良反應。有條件者應進行血藥濃度監測,根據其結果個體化給藥。
專家還提示,萬古霉素和去甲萬古霉素類藥物也有一定腎、耳毒性,嬰幼兒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時方可選用。在治療過程中應嚴密觀察不良反應,并進行血藥濃度監測,個體化給藥。此外,四環素類抗生素可導致牙齒黃染及牙釉質發育不良,不可用于8歲以下小兒;喹諾酮類抗菌藥對骨骼發育可能產生不良影響,該類藥物避免用于18歲以下未成年人。
■相關鏈接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
藥物妊娠分級標準
A類:在孕婦中研究證實無危險性;
B類:動物中研究無危險性,但人類研究資料不充分,或對動物有毒性,但人類研究無危險性;
C類:動物研究顯示毒性,人體研究資料不充分,但用藥時可能患者的受益大于危險性;
D類:已證實對人類有危險性,但仍可能受益多;
X類:對人類致畸,危險性大于受益。
其中A類可安全使用;B類有明確指征時慎用;C類在確有應用指征時,充分權衡利弊決定是否選用;D類應避免應用,但在確有應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風險時嚴密觀察下慎用;X類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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