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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一直是準媽媽們避諱的事情,由于擔心用藥對胎兒不好,往往有病也選擇咬牙扛著。但專家指出,這樣做實際上對胎兒不好。醫院里常常會有孕婦焦急地詢問醫生,自己在不知懷孕的情況下服用了藥物,不知胎兒還能不能要。分析孕期服藥對胎兒的影響,可以從服藥時間及有關癥狀出發,而不應單純考慮藥物的藥理作用。
用藥時間最關鍵
一般而言,如果服藥時間發生在孕3周以內,這個時候胚胎細胞數量較少,一旦受到有害物的影響,細胞損傷難以修復。如果胎兒質量不高,機體會優勝劣汰,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產。如果是這個時候服了藥物,不必為生畸形兒擔憂,因為如果這個時候不小心服了藥物,又沒有任何流產征兆,一般表示藥物未對胚胎造成影響,可以繼續妊娠。
孕5周~8周稱為高敏期。此時胚胎對于藥物的影響最為敏感。不安全藥物最容易導致胎兒畸形,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產。此時應根據藥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癥狀加以判斷是否繼續妊娠。若出現與此有關的陰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應考慮終止妊娠。
準媽媽“硬挺”殃及胎兒
通常孕期用藥最多的是抗生素和解熱鎮痛藥。有受孕可能的婦女用藥時,需注意月經是否過期,并盡可能在醫師的指導下用藥。但是,對于孕期用藥也不要走極端。近年來,社會上不乏這樣的報道:孕婦有病卻不敢用藥,或醫生開了處方還將信將疑,不去取藥,自己“硬挺”,以致貽誤病情,殃及胎兒。
準媽媽用藥需注意三原則
一、妊娠的最初3個月是胎兒的各器官分化、發育、形成階段,3個月以后,除生殖器和中樞神經系統進一步發育外,胎兒的多數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前3個月盡要可能避免用藥。
二、當需要用藥時,孕婦應請教醫生,不要自行服藥。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確的有可能致畸的藥物。在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應盡量選取在臨床上使用時間較長的、相對安全的、對胎兒毒副作用小的藥物,盡量避免大劑量、長時間或多種藥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時停藥。
三、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的孕婦,妊娠后應根據病情適當減少藥物用量,或選用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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