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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懷孕以后,沒有出現明顯的妊娠反應,胃口還很好。全家人滿心歡喜地為她準備各種水果及可口的飯菜,期盼著她能順利生一個健康寶寶。可最終卻因為胎兒巨大,不能自然分娩,必須做剖宮產。孩子出生后也因為出現低血糖癥狀而轉新生兒科治療。原來徐女士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徐女士及其家人后悔不已,因為孕期檢查時,醫生曾多次建議她做糖尿病篩查,她卻認為平常身體健康,又沒有家族史而拒絕檢查。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發生的糖尿病,孕婦在妊娠前是健康的,沒有糖尿病,產后大多數患者的糖代謝是可以恢復正常的。
妊娠期糖尿病對孕產婦及胎嬰兒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孕產婦易并發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羊水過多;胎膜早破;感染;早產,如果沒有及時診斷和治療,嚴重者可發生酮癥酸中毒,產后可能長期患有糖尿病。早孕胚胎處于高血糖的環境中,易于發生自然流產、胎兒畸形。孕晚期易于發生胎兒缺氧,嚴重者可能發生胎死宮內。高血糖易使胎兒生長為巨大兒,分娩時難產、剖宮產的機會增加。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胎兒肺發育成熟緩慢,出生后易于發生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嚴重者窒息死亡。胎兒出生后脫離母體高血糖環境,容易發生低血糖等并發癥。
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主要有:糖尿病家族史、以往有不良孕產史如不明原因的自然流產、死胎、早產、胎兒畸形、巨大兒等;孕婦年齡較大,大于30歲;孕前肥胖;孕期體重增加過多;孕期反復尿糖陽性;反復生殖道、泌尿系感染;羊水過多;估計胎兒大于孕周者等。
妊娠24-28周的孕婦應進行篩查,對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婦應早于孕24周進行糖尿病篩查,特別是具有多飲、多食、多尿及孕期空腹尿糖反復陽性者,應在首次孕檢時進行糖尿病篩查。確診糖尿病孕婦,應積極治療,控制血糖在正常的范圍內,可以降低母兒并發癥的發生率,改善妊娠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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