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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令人難過的是,在孕育下一代生命的同時,女性可能常常會面對來自乳房的各種災難。特別是內分泌環境的變化,往往容易使患乳腺癌的風險在懷孕期和生育后達到最高。那么,一旦發生了這樣的不幸,是否就意味著應當結束剛剛開始的生命,來換取母親的生存呢?
美國國家癌癥綜合中心(NCCN)近日發布的第一個妊娠期乳腺癌治療指南,應該能夠給這個特殊的患者群體帶來福音。
對于妊娠期頭3個月的乳腺癌患者,指南建議醫生和患者需要考慮停止妊娠。如果患者堅持繼續妊娠,則需要進行乳房切除術和腋窩淋巴結清掃術。然后,在妊娠進入中期的3個月時,進行輔助化療。在分娩后,再進行放射治療和內分泌治療。
如果在妊娠中3個月或者妊娠末3個月的早期發現了乳腺癌,則應切除乳房或保乳,同時行淋巴結清掃術。化療在術后可以立即實施。如果選擇保乳手術,則分娩后需要考慮放療和內分泌治療。
在妊娠末3個月發現早期乳腺癌的患者,處理相對簡單一些。在立即施行手術加淋巴結清掃后,產后進行放療和內分泌治療就行了。
“化療不能用于妊娠的頭3個月,而放療在整個妊娠期間是不應施行的。”來自德克薩斯大學安德森癌癥研究中心的斯瑞沃特博士將這一原則作為指南的基礎。
不過,斯瑞沃特博士提醒,懷孕期間,由于雌激素的刺激,乳腺一般都會發生增生和腫脹,此時很多乳腺腫塊和泌乳會被認為是正常反應,容易耽誤病情。因此,必須在初次進行產科檢查時就進行徹底的乳腺檢查。值得慶幸的是,懷孕期間,利用超聲進行乳腺檢查,對廣大孕婦來說,其實是非常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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