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華西證券又被責令改正:人員任免程序規定不符合要求
分類: 最新資訊
育兒詞典
編輯 : 育兒知識
發布 : 09-13
閱讀 :171
中新經緯9月12日電 12日,四川證監局網站發布關于對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西證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四川證監局指出,經查,華西證券備案材料中存在對人員任免程序的規定不符合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以下簡稱《合規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根據《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華西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四川證監局網站截圖 四川證監局要求,華西證券應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及時履行報告義務,并于收到決定書之日起20日內就上述事項整改落實情況向該局提交書面報告。 另外在9月6日,證監會網站發布了關于對華西證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證監會指出,華西證券存在內控獨立性不足,質控部門分管高管擔任IPO項目保薦代表人并參與質控審批,內控部分意見未回復、未落實或修改后未經內核即對外報送,質控現場檢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項目聘請第三方未嚴格履行合規審查等問題。 證監會決定對華西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同時要求華西證券引以為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投行業務質量。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并向四川證監局提交書面問責報告。 證監會網站截圖 當天,證監會還發布了關于對杜國文、孫兆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杜國文作為分管投行業務高管、且作為質控部門分管高管擔任IPO項目保薦代表人并參與質控審批,孫兆明作為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對華西證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證監會決定對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企業網站顯示,華西證券源于1988年成立的四川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6月26日,原四川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原四川證券交易中心合并重組、增資擴股成立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14年7月,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更名為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華西證券在深交所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 華西證券注冊資本26.25億元,注冊地為四川省成都市,瀘州老窖集團為第一大股東。華西證券以成都為總部,設北京、深圳、上海3個業務中心,擁有期貨子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及公募基金子公司等4家全資和控股子公司;有自營業務分公司、經紀業務分公司、承銷保薦分公司、主營機構業務的分公司等20余家分公司;公司員工逾4000人,服務客戶總資產超過8000億元。 二級市場方面,華西證券12日收跌1.74%報8.49元/股。(中新經緯APP)【編輯:王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