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自然人被罰沒2.7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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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育兒知識
發布 :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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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日前更新披露多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陳積雷使用63個賬戶違規買賣股票不僅虧損1353萬元,還被證監會處以200萬元罰款。在另外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自然人王斌操縱“電光科技”交易細節曝光,被罰沒約2.7億元。在業內人士看來,證監會堅決重拳打擊違規買賣股票、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釋放全面提升“零容忍”執法效能的重磅信號。違規買賣股票被證監會處以200萬元罰款2020年10月12日,陳積雷使用“鑫管家”子賬號(涉及63個證券賬戶)開始買入電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光科技)股票。2020年11月19日,陳積雷通過“鑫管家”持有“電光科技”達到17125180股,占有表決權股份的5.31%。陳積雷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未履行報告及公告義務并且繼續交易。2020年12月14日,陳積雷持有“電光科技”持倉占比最高達到7.91%。陳積雷在持股超5%后繼續交易,共買入470428484.79元,賣出218823415.6元。在此期間,陳積雷虧損13531357.18元。證監會認為,陳積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規定披露,在限制轉讓期內買賣股票違反了《證券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和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和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陳積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規定披露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陳積雷在限制轉讓期買賣股票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利用87個賬戶操縱電光科技當事人被罰沒2.71億元據中國證監會官網消息,《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王斌)》發布。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以下簡稱操縱期間),1990年出生的王斌控制使用87個證券賬戶交易“電光科技”股票。處罰決定書顯示,操縱期間,王斌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方式影響“電光科技”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獲利共9027.51萬元。證監會認為,王斌操縱“電光科技”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王斌違法所得9027.51萬元,并處以1.81億元罰款,合計罰沒2.71億元。來 源 | 中國證券報、公開資料SFC本期編輯 劉雪瑩 實習生 黃麗鴻21君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