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宣布:“拆遷”將退出歷史舞臺!告別大批拆遷暴發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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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育兒知識
發布 :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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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將近20年,北京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政策再現重大調整。3月末,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公布《北京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擬對征收宅基地房屋的安置方式進行規定,并明確貨幣補償標準。根據《辦法》,“拆遷”將退出歷史舞臺,以“搬遷”代替,同時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也被廢止。該《辦法》正式公布施行后,將作為今后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的依據。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市民可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政民互動”版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征集”專欄或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網站“政民互動—民意征集”欄目反饋意見。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拆遷”改為“搬遷”北京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制定該《辦法》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具體舉措,是對北京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政策的重大調整。《辦法》施行后將有助于全市統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標準,規范征收程序,屆時已施行近20年的《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將同時廢止。《辦法》以維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為中心,共七章三十八條,包括“總則、征收前期工作、宅基地房屋補償、非住宅房屋補償、征地補償安置決定、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附則”。落實《土地管理法》要求,征地與房屋搬遷同步實施。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廢止了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將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改為“搬遷”;將集體土地上房屋搬遷補償納入征收集體土地征收程序,實現征地與房屋搬遷同步實施,擬制房屋補償安置方案,并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一并進行公告,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參與權。調整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計算辦法,將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房屋重置成新的均價)×戶均安置面積÷戶均宅基地面積,調整為按照項目所在區片住宅類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基準地價地面單價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比例由區人民政府制定;規定了補助和獎勵費用的主要科目和總額上限,解決全市“補助獎勵科目”不統一的問題。或將告別大批拆遷“暴發戶”《辦法》擬明確,征收宅基地房屋的,應采取房屋安置、貨幣補償方式予以補償,被征收人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符合房屋安置對象認定條件的,可以選擇房屋安置方式或貨幣補償方式,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選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不符合房屋安置對象認定條件的,應當實行貨幣補償方式。實行貨幣補償的,宅基地房屋補償價值=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價。對于補償標準,《辦法》擬規定,北京市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給予補償,嚴格控制宅基地面積補償標準。一戶一宅的宅基地面積補償控制標準:對認定為1982年(含)之前的宅基地,最高不超過267平方米;對認定為1982年以后的宅基地,最高不超過200平方米,具體宅基地面積補償控制標準由各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區實際確定。《辦法》還對非住宅房屋的補償進行了規定,表示應采取貨幣補償的方式。貨幣補償包括非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價、搬遷補助費、設備搬遷和安裝費及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公共公益設施確需遷建的,應當遷建。據了解,該辦法經市政府批準公布施行后,北京市將進一步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專家解讀:被征收人有了更多的參與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國土經濟室主任、研究員黃征學表示,征地與房屋搬遷同步實施,實際上就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征地雙方達成協議之后再報批。“調整后能夠提高土地征收效率,避免了報批后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造成的種種問題,也將大大減少拆遷‘釘子戶’的矛盾,”他解釋,“現在很多地方都出現了這種問題,集體土地雖然征收了,但是上面的房屋一直拆不了,不能凈地出讓,就沒法開工建設。”黃征學認為,“拆遷”和“搬遷”雖然大體上意思相近,但從主體上來看還是有不同的。“拆遷”的主體是政府,而“搬遷”的主體是使用土地的農民集體。一字之差的背后,農民在征地過程中有了更多的參與權、監督權和話語權。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市法學會不動產法研究會理事王玉臣表示,征收與房屋搬遷同步實施一方面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參與權。房屋安置補償方案等各項補償方案、標準都需要廣泛聽取被征收人的意見,也就是說被征收人對于征收后的安置補償情況能夠更及時地知情、更深入地參與、更充分地發表意見。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權、財產權等相關權利。被征收人的居住權、財產權等相關權益的具體保障方案都需要提前制定并且需征得各方同意,在保障被征收人相關權益的同時,也有利于促進征收工作的平穩推進。微信公眾號改版啦快來給最滁州設個星標★快速接收最滁州文章推送來源:阜陽公眾網綜合北京青年報、華夏時報編輯:周艷麗/審核:侯瑩瑩審簽:王婷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