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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26歲,今年8月份曾經(jīng)作過一次藥物流產,現(xiàn)在又懷孕了,目前停經(jīng)46天,但是醫(yī)生建議作人工流產。請問這一次為什么不能用藥物流產的方式呢?
深圳讀者 陳女士
中南大學湘雅醫(yī)院婦產科伍招娣教授答:結束早期妊娠,藥物流產簡便、有效、無創(chuàng)傷,受到很多女性朋友的青睞。但再次選擇藥物流產時,安全間隔時間應大于3個月。
藥物流產的主要藥物是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兩種藥物聯(lián)合使用,終止早孕的成功率在90%以上。適用癥為:停經(jīng)49—56日以內的早孕;患者年齡在40歲以下;不宜進行人工流產手術的高危妊娠,如產后、近期剖宮產后、近期人工流產術后、連續(xù)多次人工流產、子宮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等情況。
藥物流產終止早孕,可以讓一些患者免于手術刮宮,但藥物流產的失敗問題,始終是困惑臨床醫(yī)生的一大難題。最近的一項病例研究發(fā)現(xiàn),兩次藥物流產間隔時間小于3個月者,成功流產率僅34.3%;而間隔時間大于3個月者,流產成功率達到79.1%。
因此,如果兩次流產間隔時間在3個月內者,最好選擇人工流產手術,以減少陰道流血量,避免繼發(fā)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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