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育兒詞典網 , 一個專業的育兒知識學習網站!
信息時報訊 (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劉川 徐小卓) 年近花甲的丈夫起訴比自己小14歲的妻子鬧離婚,一個指責對方作風不檢點,婚外生子,一個反駁對方不能生育,是借腹生子。近日,增城法院審結了這樣一宗離婚案件,一審判決不予準許離婚。
丈夫訴離婚指責妻子不檢點
1992年,23歲的阿麗(化名)正值青春年華,經人介紹認識了同在增城打工的37歲的阿華(化名)。阿華稱,戀愛1年后,于1993年在阿華的家鄉登記結婚。1998年7月,兒子曉峰(化名)出生了,隨夫妻倆一起生活,2003年初,阿麗和阿華曾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但同年8月又辦理了復婚手續。可這之后,阿麗卻回了增城老家。就這樣十多年過去了,最近,阿麗卻又回來了,并帶走了兒子。2014年6月4日,阿華又向增城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阿華稱,自己堅持離婚,因為阿麗婚后生活作風不檢點,常年和他人在外混,現在的兒子也不是自己親生的。2003年復婚后,阿麗一直離家出走,雙方分居已十多年,長期無夫妻生活。阿麗對家庭不理不顧,不關心小孩。另外,在2008年,阿麗還與他人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阿華覺得自己的精神受到了巨大的打擊,要求阿麗一次性給經濟補償金10萬元和一次性精神損害賠償5萬元,但要求撫養兒子。
妻指丈夫不能生育是借腹生子
阿麗在庭審上同意離婚,但要阿華給一筆錢,否則堅決不同意離婚。阿麗說,婚后阿華因為不能生育,便常常打罵自己。但阿華想要孩子,便叫自己跟他人借種生孩子。1998年,阿麗跟他人的孩子曉峰出生后,自己和阿華一直堅持共同撫養孩子。2008年自己確實和他人生育了雙胞胎,那是因為阿華要我再多生一個小孩與兒子曉峰作伴。但孩子出生后,就被孩子的親生父親抱走了,現在也不知道后續情況。
對于阿麗關于阿華不能生育的說法,阿華當庭予以否認,也否認曾叫阿麗借種生子的事情。
法院: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破裂是離婚的法定條件,結婚十多年夫妻感情一直較好,之所以出現感情危機,主要是雙方婚后疏于溝通以及因家庭瑣事等問題發生爭執所致。雖然對夫妻感情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但并未致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并非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雙方應加強溝通,彼此信任,共同經營好家庭。
阿華主張阿麗與他人同居、重婚且雙方已分居十多年,但未提供證據予以證實,法院不予采信。因此,在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情況下,應以不離婚為宜,于是作出上述判決。
下一篇:產后別等月經來了之后才避孕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晉升新爸爸后大腦發生5個變化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