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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又稱為意外事故,顧名思義就是由于各種意想不到的原因突然對人體造成的傷害。
意外傷害的特點:突然性、未預料性、原因的復雜性(按性質大致分為三類:物理性、化學性和生物性)、場所的多樣性。
意外傷害是人類健康面臨的嚴重挑戰
近二三十年來,由于社會的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兒童營養狀況的不斷改善,醫療衛生和保健事業不斷進步,兒童傳染病和感染性疾病造成的死亡和傷殘有了明顯下降。但是,由于對意外事故給兒童造成危害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加上近年來交通事業的發展、電器的普及、農藥的廣泛應用、兒童活動場所增多而安全設施不足等等,意外傷害引起的兒童死亡和傷殘已上升為危害兒童健康的主要問題。
世界衛生組織收集的資料表明:不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兒童意外傷害已成為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兒童的主要死因,尤其1歲以上的兒童。為此,兒童意外傷亡已受到國際關注,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人類健康面臨的嚴重挑戰之一。
兒童意外傷害的嚴重性
兒童意外傷害對兒童健康的直接危害包括:意外死亡,意外傷殘,意外損傷。
間接危害包括:社會負擔,家庭幸福,兒童身心的創傷,生活能力的影響。
意外死亡
上世紀70年代:意外死亡是我國0~14歲兒童死因的第二位,其中1~4歲,5~9歲,10~14歲兒童意外死亡占該年齡組兒童總死亡率分別為20.5%、32.5%、48.0%。
1991~1993年:全國兒童死亡監測資料表明,1~4歲兒童意外死亡已上升為第一位死因。
上世紀70年代城市中兒童意外死亡占總死亡16.3%、農村占21.9%。
上世紀90年代城市中兒童意外死亡占總死亡35.2%、農村占30.5%。
上世紀90年代我國0~14歲兒童意外死亡專項調查表明,意外死亡已是0~14歲兒童死亡的第一位死因,占總死亡31.3%。意外傷害已是我國1~14歲兒童的第一殺手!
各年齡段兒童意外死亡分別占本年齡兒童總死亡的比例:
1~4歲兒童:意外死亡占本年齡兒童總死亡的56%;
5~9歲兒童:意外死亡占本年齡兒童總死亡的65%;
10~14歲兒童:意外死亡占本年齡兒童總死亡的60%。
后天傷殘
意外傷害造成的傷殘已成為后天傷殘的主要原因,并且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后天傷殘發生率增加。1歲以內是0.1%,1~4歲是0.3%,5~9歲是0.6%,10~14歲是0.7%,從嬰兒成長到10~14歲,兒童傷殘增加7倍,約175萬兒童,意外傷害已是造成兒童后天傷害的罪魁禍首,它不但毀掉孩子一生的幸福,也毀掉了家庭的幸福和歡樂。
意外傷害
意外造成兒童損傷而需要到醫院治療的則更多,更普遍。據估計,全世界每年大約6個兒童中就有1個兒童因意外損傷要到醫院進行治療,據統計,日本政府1990年用于兒童意外傷害的開支達12.35億美元,美國1982年達83億美元。然而,兒童意外死亡和傷殘給家庭、父母造成的突然精神打擊和創傷是無法用經濟損失來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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