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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付曉梅 莊慶鴻)11歲的小芳(化名)是一名六年級的小學生,一天她去同學小偉(化名)家玩耍。小偉不在家,小偉的父親李某當時一個人正在門口剝玉米,跟她說“記不住班里完不成作業的人員名單”,于是小芳進入他的房間“寫名單”,沒想到因此被李某強奸。因害怕事情敗露,李某將小芳殺害,埋尸荒野。
天網恢恢,埋尸地點恰巧是挖沙作業點。小芳的遺體暴露后,案件被偵破。近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對這起性侵、殺害幼女案提起公訴。
令人痛心的是,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多次性侵婦女、兒童的“慣犯”?!氨桓嫒死钅持岸走^4次監獄,其中3次是因為性侵犯婦女和兒童。有多次性侵前科、惡習難改的再犯,會給社會帶來巨大隱患,特別是對幼女而言。”負責本案的檢察官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
檢察官總結,性侵幼女再犯作案間隔短,危害性凸顯,同時,低齡兒童、農村兒童成為受害重災區。
北京市檢三分院檢察官指出,在農村偏遠地區,父母可能忙于農事、進城務工,無暇顧及孩子的放學接送問題,一般任由孩子一個人放學回家。由于農村道路人跡相對稀少,容易埋下隱患,導致案件多發易發。
如何斬斷性侵幼女再犯的“毒手”,避免此類悲劇再三發生?北京市檢三分院檢察官建議教育、司法、婦聯等部門聯動,加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教育。另外,還需要家長和學校相互配合,在放學接送等環節補充漏洞,消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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