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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小孩子不能為父母做事情?只要心中有對父母的愛,便能贏得別人的尊敬和喜愛,沒準,你不但能幫助父母,還能為其他人都做一些好事呢。
齊國臨淄有個讀書人叫淳于意,他喜歡醫學,替人治病很有一套,因此出了名。后來他做了齊國太倉縣的縣令,可是他不愿意跟做官的人來往,更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所以不久他就辭去官職,仍舊去做自己的醫生。
有個大商人的妻子患了病,請淳于意醫治。那女人吃了藥不見好轉,過了幾天就死了。大商人把淳于意告到官府,說他是庸醫殺人。當地官吏依律判處淳于意“肉刑”。那時候的肉刑包括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三種。因為淳于意曾經做過官,就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罰。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臨走的時候,他嘆著氣說:“唉,生女不生男,有了急難,一個有用處的也沒有!”
姑娘們低著頭只知道哭。淳于意最小的女兒叫緹縈(tí yínɡ),又是傷心又是氣憤。她想:“為什么女兒就沒有用?難道我不能幫助父親嗎?”她決定跟著父親一同上長安去。淳于意到了這時候反倒疼著她,勸她留在家里。解差也不愿意帶上小姑娘,害怕麻煩。緹縈可不依,尋死覓活地非去不可。沒辦法,解差只好帶著她一塊兒走了。
緹縈到了長安,就要上宮里去見皇帝。皇帝哪里是能夠隨便見的。那時的皇帝是漢文帝,是個關心百姓疾苦的好皇帝,他規定誰都可以上書給他提意見。緹縈就寫了一封信,到宮門口把信遞給守宮門的人。不久,漢文帝就看到了信,才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歪歪扭扭的字,可是內容挺感人的。信是這么寫的:
我叫緹縈,是太倉縣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當地的百姓都說他是個清官。這會兒犯了罪,應當受肉刑。我替父親傷心,也替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了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也不能再安上去。以后就是想要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愿意給官家做奴婢替父親贖罪,懇求皇上開恩寬恕父親,讓他好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本來就覺得過去的肉刑不太合理,又感念于小姑娘的一片孝心,就把大臣們召集來,說:“犯了罪,就應該受罰。可是受了罰,得了教訓,就該讓他重新做人。我決定廢除肉刑,你們商量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商議出三條辦法:廢除臉上刺字的刑罰,改為做苦工;廢除割鼻子的刑罰,改為打三百板子;廢除砍腳的刑罰,改為打五百板子。漢文帝下了一道詔書,從此廢除肉刑。
就這樣,小緹縈不但救了自己的父親,也替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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