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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香港2月27日電(記者王小旎)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27日宣布,《2014年雇傭(修訂)條例》下的法定侍產假今日起生效,男士可享有三日侍產假。
據悉,新修訂條例規定,按連續性合約受雇的男雇員,子女在2015年2月27日或之后出生,按法例規定通知雇主后,可就其配偶或伴侶每次分娩享有三日侍產假。若受雇不少于40星期,并已向雇主提供嬰兒的出生證明書,雇主也須就他已放的侍產假,給予相當于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的侍產假薪酬。
勞工處呼吁雇主在法例實施初期,如雇員無法預早三個月通知,仍能體恤員工家庭需要而彈性處理,可即時放侍產假而不需五日預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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