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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不是為了“處罰”,而是提供協(xié)助,讓孩子學習他原來不能做到的。相反的,一個經(jīng)常懲罰孩子的老師,揭露孩子罪行與錯誤的老師,就是在助長孩子“打群架”的欲望,因為這樣的老師,其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群架”的模式,會成為是一種負面的典范影響到孩子。老師如何能坦承他自己對犯錯孩子的客觀觀察和評價,而不引起別的同學嫉妒或吃醋,甚或以為他們(犯錯的孩子)是“老師的心腹”而來中傷老師?
當然也有不少學生,經(jīng)驗過被他的老師“群暴”式地攻擊過,日后仍然覺得那的確是一種暴行。因此重要的基礎是與學生培養(yǎng)良好的人際關系,在班上建立一種氛圍,讓孩子經(jīng)驗,他們全班是一個互相幫助共同工作的社群團體。
讓一種“常識”(Common Sense)形成:即讓這個團體除了能分享共同順利完成的活動成果,也可以共同分擔不順利的結果和難過的感受。每個學生不僅對于上述兩種情況都應該負責,而且對于他們所處的整個環(huán)境關系都負有義務與權利。
一份最深刻的“反群架的冥思”是保羅(Paulus)給哥林多教會(die Korinther)的第一封信(第十三章)第4-8句:
愛是大方的,
是良善的,
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吹噓,
是不高傲自大,
不傷害尊嚴,
不貪求別人的,
愛是不憤怒,
不記恨積仇,
愛是不喜歡不義的,
只喜歡真理。
愛包容一切,
是完全信賴的,
是全心盼望,
是全心容忍,
愛是永不衰退,永不止息。
在這詩句中談到八種愛的真諦和八種特性,只有愛才能克服的,愛可以了解這些負面的特性,并且可以避免它們或是克服它們。逐句來分析的話,我們會清楚地發(fā)現(xiàn),所謂愛的特性是如何來調整補償(Kompensieren)八種可能出現(xiàn)無情的,也就是說非人性的行為。
嫉妒被大方取代,
吹噓被良善取代,
驕傲自大被追求真理的喜悅取代,
傷害別人尊嚴被充滿愛的環(huán)境條件包圍、包裹和包容著。
自私自利被信任取代。自私自利的原因主要是恐懼,由于某個人被剝奪了些什么,也就是他無法找到自己。存在的恐懼只能通過對精神世界的信任才會消失,而這份信賴只有通過愛才會成長。
由于別人而使自己痛苦憤怒的情況只有通過希望來治療。把希望寄托在相關的人其能力的發(fā)展和未來演變的目標。
當不合理的或錯誤行為發(fā)生時,最健康的應對方法就是先把它視為一件經(jīng)常發(fā)生的事來接納,并且包容它。這樣你的力量才能很快地釋放而找尋到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如何去預防類似的情況再發(fā)生,還有,真正了解之后才可能真心寬恕。
對于不公平不合理的行為,駭人聽聞的事件或大災難(Katastrophe)等幸災樂禍或無動于衷,是可以通過愛的態(tài)度避免的。總而言之,如果我們能把愛的行為視為生命的態(tài)度來實踐,那么我們就可以避免受到“惡”的誘惑。因為愛使人客觀,愛不驕傲自大,永不衰退,愛永遠存在,卻不支配。“愛不支配,愛可以讓人成長,這是比任何東西都富有意義的。”(Die Liebe herrscht nicht,aber sie bildet und das ist mehr。)這是詩人歌德在他的著作《童話》(M.rchen)中讓那位長者提著燈火說的話。愛可以把“遠離的”和“分裂的”融合起來,愛可以了解和整治,并且通過愛,任何本質(Wesen)、事物(Dinge)和其可能性都有方向可依循,并且得以在適當?shù)那榫诚卤憩F(xiàn)得體,而不至于破壞或損傷。
6. 教學計劃生理學:適合各種年齡的課程內容和具有治療功能的教學法
克里斯托夫·維歇特
在教學時
要考慮到我們的教材是否符合以太體和物質體的需求,
或者符合自我體和星芒體的需求,
這是非常必要的。
——魯?shù)婪颉に固辜{
每個當老師的一定有過這樣的體驗:教學工作可以影響身心的健康。因為老師經(jīng)常要學習忍耐和克服一切,并且一再地嘗試帶著友善親切的、新鮮的和快樂的情緒去面對學生。在上課的時間必須把平日的煩憂完全地拋到腦后。
我們總是嘗試去做到自己原本希望的那樣。六個小時之后,當你已經(jīng)結束一天的工作時,卻好像可以繼續(xù)再工作一個小時。你的身體疲憊了,可是你的心一點也不累。也許這樣說聽起來有點夸大其詞,但事實不是差不多嗎?
課程內容對于學生又產(chǎn)生什么影響呢?當我們和學生做算術、書寫或者唱歌、畫圖的時候,孩子內在發(fā)生了什么變化?所有的課程活動,姑且不論學習到什么,它們對學生的身體和精神都會產(chǎn)生某種影響。出于教育本能我們當然可以略知一二。如果我們和孩子密集地做了一個上午的數(shù)學,那么在結尾時我們絕對不會再要求他們唱歌,因為唱歌只會繼續(xù)刺激他們,而在做算術時已經(jīng)刺激到很多的內在運動之后,唱歌活動是不合適的。這個時候比較合適做的是和學生畫圖或者為他們講一個故事。相反,如果我們長時間嘗試著整齊地書寫工作的話,在結尾時間可以和學生唱唱歌。因為我們會發(fā)現(xiàn)書寫已經(jīng)把孩子帶入寧靜的境界,甚至有些孩子快要進入睡眠狀態(tài)了。這樣簡單的平衡應該是我們可以憑借直覺做判斷的。
我們必須經(jīng)常自問:課程內容帶給孩子什么影響?所有我們和學生做的,將被神經(jīng)知覺系統(tǒng)接收。上課時,學生注視著,聆聽著,他們的精神狀態(tài)是清醒的。然而從被接收的東西里學生會經(jīng)驗到新的事物,同時會反應在韻律呼吸系統(tǒng)和有關的情感中。在一個緊張的物理實驗時,學生會屏住呼吸。當全班在畫圖的時候,呼吸是不同于一起心算的時刻,當孩子聆聽一個故事時,他們的呼吸又是不同于全班一起朗誦一首詩的時候。
總而言之,課程所帶入的經(jīng)驗世界反映在全班的呼吸狀態(tài)中。對每個學生和整個班級團體來說,在這樣(表現(xiàn)在呼吸過程)的經(jīng)驗波動中,存在著第二個健康的源頭。課程對于工作力量,即兒童的和青少年的活動意志會產(chǎn)生什么影響?
最重要的是:兒童和青少年的三體(思考、情感和意志),還很密切地相互作用和反應。沒有一種思考活動是可以脫離情感的,也沒有一種身體活動是沒有情感的想象。對老師來說,這代表著:課程活動要觸動到孩子的“中心”,也就是“心臟部位”。這也意味著:老師本身必須也處在“中心”。
讓我們回到“意志力量”的主題。通過我們的工作活動,思想和情感被喚醒。對孩子來說“實踐”幾乎是一條在所不辭的道路。在此老師特別要以身作則,做孩子的典范。老師自己是否說到做到?對于承諾這件事,孩子具有特別敏銳的感覺。如果孩子的作業(yè)沒被訂正,或到了周期課程結束時學生的工作本還沒有被老師還回來的話,或者假如學生受到威脅,老師卻沒有實踐所說的話,就會形成一個“意志漏洞”。相反的話則是有益的。當老師預告后天我們將在體育館舉行球賽,或者在一星期后我要收工作本,然后也確實地執(zhí)行。當一切都如預告那樣發(fā)生,那對學生、對老師都是有益的。
關于這個主題,F(xiàn)riedrich Rittelmeyer回憶他自己的童年和青少年時代,有很多這方面的故事:
“每當我回溯在我年少時代發(fā)生過而且到如今都具影響的事件,我就會想起這件在我11歲的那年發(fā)生的事。有一天,我的‘教授老師’對全班說:你們不可以抄別人的功課,也絕對不可以讓別人抄你的功課,因為小偷和窩藏小偷的人犯有同樣的罪過。我一向都習慣把老師的話當作座右銘認真地去遵守和執(zhí)行。特別對這位唯一我打從心底尊敬的老師。不是為了追求什么名利,也不是為了獲得他的寵愛,這純粹是我的天生的良知,甚至是一種對自由的追求。“經(jīng)常我看到同學們,當他們因為抄寫被‘逮捕’,然后站在老師面前找些不實的借口那種羞恥的樣子。我告訴自己永遠不要在一個權威者面前變得這么渺小無價值。我希望自己可以永遠自由且安全地面對每個老師。但是我的同學里竟然沒有一個人了解我這樣的想法。我真的從不把我的功課借給別人抄寫,而因此我卻像被全班驅逐出境一樣。沒有一位學生愿意和我說話了。我被完全孤立了四個禮拜之久。直到有一天一位不想錯過我父母美味佳肴的同學,偷偷地在我家倉庫里對我透露了幾句話,我感覺那些話對我是一種很重的責罵。更不好意思的是,當我父親得知了這件事后,他以宗教老師的名義,囑咐他的學生們停止對我的冷戰(zhàn)。最后,我這生平第一次擁護道德的英雄主義嘗試就這么崩潰了。于是我宣布,自己絕對不抄寫別人的功課,但是我將借別人抄寫。從此以后一切才又恢復正常,可是有一個缺陷一直留在我的心中,那就是造成學生陰謀集團的始作俑者。那位老師永遠不會知道他對這個對格外尊敬他的學生做了什么。這位老師不但沒有保護這位學生,而且也沒有意愿保護或者根本沒有能力保護他,而是把他一個人置于危機不顧,甚至幾乎陷入殉道。事實上這位老師是個失敗者。而且因為他,我對于全體老師和老師的權威開始質疑。十二年以后,當我自己在一所文科中學和專職中學擔任教職時,這個記憶油然浮現(xiàn)腦海,并且形成了兩個陪伴我的教師生涯很重要的原則:一是絕對不要求眼睛看不到效果和手中無法掌握的事情!二是,經(jīng)常設身處地去了解學生內心的情感和感受世界。”
斯坦納提出了有關喚醒意志的方法。眾所皆知,對于孩子來說通往意志的道路不在理性。而今日教育的問題正是在于通過言語的教學,通過理性的學習來刺激意志活動。反之,如果情感和真實的感受是激發(fā)行動的動機,則效果是完全不同的。斯坦納說過:“情感是即將成為,而尚未成為的意志”。自然的日復一日重復的行動將在孩子的情感和感受上發(fā)生強烈的影響。比如:每天同一個問候,每天上課前全班共同歌唱一首優(yōu)美歌曲或者朗誦一首晨詩,都屬于一種“信仰時刻”,可以振奮精神的時刻。有意識的重復行動代表著我們要把它從一種平凡的行為變成“自主的”行動,自然需要意志的投入才能達到目的。我們的練習活動就是為了促使它成為意志行動。“越是留在無意識的習慣,對情感的發(fā)展越好。
1 F. Rittelmeyer:Aus meinem Leben,1986.而如果孩子能夠越深刻地意識到:因為這個行動必須被實踐,所以全力以赴地重復去做,這個行動就越可能成為真實的意志動力。總之,越是無意識的重復越能培養(yǎng)情感,而完全有意識的重復培養(yǎng)出原本的意志動力,因為借此果斷力和決心力量會升高。”(斯坦納:《人的研究》)
而教材本身對孩子產(chǎn)生什么影響?在這里涉及到一個很廣泛的觀點:我們必須學習認識,教材是如何產(chǎn)生。我們經(jīng)常面對眼睛和耳朵、時間和空間、圖像和聲音的兩極性,同時,在教學內容中我們也遇見其中兩者的綜合性。這是基本的經(jīng)驗,當我們自問我們要教什么?什么時候我觸動到眼睛?什么時候觸動耳朵?什么時候在“圖像”里面?什么時候在活動中,在“音樂河流”中?當我們和孩子學習字母的時候,當我們寫字、畫畫,當我們散步、上植物學時,我們身在圖像中,用眼睛在工作。那是有關看得見的一切。而我們做算術或者唱歌、朗誦詩歌時,這是專注練習的時間。或者我們聽一個故事,我們又處在一個完全沒有圖像的活動中,時時刻刻我們遇見一種充滿人類生活的相對性(Gegens.tzlichk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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