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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
產前檢查時間 一般孕婦在20~36周宜每4周檢查一次,36周后每周檢查一次,共做產前檢查9次,高危者應增加次數。
產前檢查的內容 身高、體重、腹圍、宮高、血壓、骨盆、婦科內診、乳房、血型、血常規、尿常規等。
產前篩查 指用比較經濟、簡便、無創傷的檢測方法,在廣大孕婦人群中篩查出懷有某種先天缺陷胎兒的高危個體。通常篩查的疾病有先天愚型和神經管畸形兩種。
篩查的時間 產前篩查的時間為15~20孕周。
產前篩查對象 ① 35歲以上高齡孕婦;② 生育過染色體異常兒的孕婦;③ 生育過無腦兒、腦積水、脊柱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臟病兒者;④ 夫婦一方為染色體平衡易位者;⑤ 性連鎖隱性遺傳病基因攜帶者,其男胎有1/2發病,女胎有1/2攜帶者,應做胎兒性別預測;⑥ 夫婦一方有先天性代謝疾病,已生育過患兒的孕婦;⑦ 在妊娠早期接受較大劑量化學毒劑、輻射和嚴重病毒感染的孕婦;⑧ 有遺傳性家族史或近親婚配史的孕婦;⑨ 原因不明的流產、死產、畸胎和新生兒死亡史的孕婦; 妊娠羊水過多、疑有畸胎的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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