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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女士懷孕已經6個多月了,前些天感到右肩疼痛,接著胸腹部灼熱潮紅,出現了成簇的粟狀水皰。到醫院皮膚科檢查,確診為“帶狀皰疹”。但是在用什么藥時,醫生卻作了難:使用抗病毒和止痛藥物唯恐對胎兒有不良影響;激素類藥物也是禁忌。于是醫生告訴陶女士:“不能用藥,你生活上多加注意吧。”陶女士又到另外一家醫院,診斷相同,也不給開藥。
過了兩天,陶女士身上痛癢難忍,又找了一位皮膚科專家。這位專家確診是帶狀皰疹。專家說,該病治療原則是抗病毒、鎮靜、止痛、消炎,如一般采用復方阿司匹林、消炎痛、病毒唑、卡馬西平等,還可采用皮質類固醇激素等,這些藥物對孕婦來說都是不宜使用的。
醫生對患帶狀皰疹的孕婦當然不能用這些藥。同時,帶狀皰疹患者有的2~3周后可自愈。皰疹病毒不進入血液,不會對胎兒造成什么危害。因此,孕婦患了帶狀皰疹也不必憂心忡忡、急于用藥。這位專家根據陶女士的病情,為她開了清熱解毒口服液,維生素B1、B12片,還有爐甘石洗劑外用,并囑咐她注意休息、心情平靜、不吃辛辣食物等。一周后,陶女士癥狀消失,皰疹干燥結痂后脫落,未留疤痕。
孕婦用藥,確實是一個十分敏感的話題。因為胎兒要通過胎盤與母體發生物資交換,吸收營養,排除廢物。因此,母體內的物資包括藥物也能進入胎兒體內。胎兒肝腎尚處發育階段,缺乏解毒與排泄功能。雖然有的藥物對母體無害,但對胎兒有害。特別是懷孕頭三個月,是胎兒器官形成的發育期,最容易受到不利因素的影響。后三個月胎兒雖然日趨成熟,但仍保持著對藥物致畸因子的敏感性。因此,醫生對孕婦用藥慎之又慎。
孕婦的用藥原則是:
能不用藥就盡量不用藥,能用一種藥就不用兩種藥,能用口服藥就不用注射藥。同時,必須在醫生指導下用藥,不能擅自用藥。當然,慎用藥不等于完全不用藥,如果妊娠貧血或合并其他疾病等,就要及時用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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