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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花萬元,37歲產婦雇23歲“奶媽”
醫生:別人的奶水未必適合自己的孩子 律師:出現問題責任難界定
奶媽的乳汁哪有媽的好?
生下龍寶寶固然歡喜,但由于種種原因,新媽媽沒有奶水卻愁壞了全家人。盡管催乳師使出渾身解數,但新媽媽的乳房就是不爭氣……緊急關頭,另一名剛剛生完寶寶的年輕媽媽應招而來,她用自己的奶水喂飽了別人的孩子——這就是“代哺奶媽”。3月15日,圍繞這一新鮮事物記者進行了采訪。
爆料:
大齡親媽不下奶 23歲“奶媽”奶水足
“產房里來了一名‘奶媽’,替別人喂孩子。”李女士是沈河區一家大醫院的產科護士,當日中午她給記者打電話報料。
當記者趕到這家醫院產科病房時,那名被稱作“奶媽”的年輕女子已離開醫院。病房里,剛剛吃飽的新生兒睡著了,一旁的新媽媽很欣慰。提起“奶媽”,新媽媽說話遮遮掩掩,一會兒說是“小姑子”,一會兒稱是“遠房親戚”。
病房走廊里,一名催乳師向記者透露了實情:“奶媽”今年23歲,生完孩子不滿3個月。體格健壯的她是一名外來務工人員;而這名新媽媽37歲了,剖腹產生下一個男孩,自己卻沒有奶水,請催乳師、吃偏方、喝湯……各種招法一一嘗試,始終不見效果。家里人商量著要買奶粉人工喂養,可新媽媽既嫌市場上的奶粉質量不過關,又嫌奶粉沒有母乳好。后來,聽說新媽媽通過上網就聯系到這個“奶媽”,付費的,一個月要付給人家萬八千元呢。
搜索:
奶媽成網絡熱詞 一天收費三百元
記者在網上搜索,“代哺奶媽”果然是一個熱詞。而且,在一些育兒網站上,類別為“育嬰師”、“催乳師”服務專欄里,輕易就能看到“奶媽”喂養孩子的求職啟事。
同時,關于“奶媽”的微博也很熱:網友sailing45發帖“寶寶早產 媽媽自己沒奶 為寶寶尋找‘奶媽’”,網友“爸爸1188”發帖“一個奶爸的心聲:為雙胞胎兒子求招‘奶媽’”。另一方面,自我推銷式的帖子也不少:“23歲的奶媽找喂小孩的工作”、“奶媽找無奶小孩喂 9000元至1.2萬元”。
記者撥通其中一個手機號,對方傳來一個年輕女人的聲音。她自稱24歲,剛生完孩子2個多月。提到哺乳費用,她稱要按天索費,每天需300元左右。而且,她強調初次見面要在醫院的產科,要確保一切安全后才能考慮長期哺乳。
“你有健康證嗎?”記者問。對方答:“可以隨時去辦。”
醫生:
哺乳益親子關系 外人奶水有隱患
那么,用別人的奶水喂養新生兒是否合適呢?當日,記者采訪了沈陽市婦嬰醫院新生兒中心主任李文杰。她稱,比照奶粉而言,母乳的營養是不言而喻的,此外更重要的是,通過哺乳這一方式,會促進新生兒與母親之間的肢體與感情交流,有益于孩子今后形成完善的人格。
“母乳喂養好是科學理念。不過,別人的奶水未必適合自己的孩子。”李主任解釋,6個月之內的母乳富含抗體,可以增強嬰兒抵抗力,預防肥胖,并減少腹瀉、肺炎等發病幾率。不過,母乳的營養成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的。6個月之后,母乳內的抗體量就開始減少,脂肪成分則隨之增多。這時再用母乳喂養不足6個月的嬰兒,嬰兒的腸胃一定無法消化吸收。也就是說,如果操作不當,有可能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李主任強調,“奶媽”服務存在安全隱患。提供母乳的賣家是否做過疾病篩查不得而知,當其患有疾病、甚至服用某些感冒藥時,對母乳都會有影響。另外,哺乳期少則兩三個月,多則半年,這一時期母乳提供者的健康狀態是動態的,很難做到實時監控。
律師:
有償代哺無法依 公立醫院可介入
“‘奶媽’現象背后其實是‘有償代哺’,責任難以界定,一旦嬰兒吃了奶媽的奶水出現問題,誰來承擔責任?”采訪中,這樣的疑問是大多數新媽媽關注的焦點。
遼寧鼎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功涵認為,母乳不是人體器官,只是哺乳期婦女身體產生的一種分泌物,對人體分泌物的交易我國現行法律并沒有限制性的規定。他認為,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現在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規范和管理,其在經營過程中容易發生不規范的情形。為保護接受哺乳的嬰幼兒和進行哺乳的“奶媽”的生命健康,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盡快對這一行為進行定性。如果允許其作為一種服務經營,則應盡快確立一個市場準入標準和質量標準及經營規則,對其進行規范管理。
沈陽一家三甲醫院產科負責人提出建議,“奶媽”現象是龍寶寶扎堆出生引發的問題之一。作為接生單位,希望公立醫院能考慮實施“追訪服務”,為“足奶媽媽”與“缺奶寶寶”搭建一座互助橋梁。(記者 唐葵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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