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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行《眼科學》教科書的標準,8歲以下兒童的矯正視力一旦降至0.9以下,即可被診斷為弱視。近日,中華眼科學會對這一涉嫌“擴大化”的診斷標準作出重大修正。專家預計,此舉將為我國超過1/3的弱視兒童“摘帽”。
武漢大學人民醫院眼科中心周煉紅教授參與了此次修訂。她介紹說,弱視是一種嚴重影響視功能發育的眼病,備受患兒家長關注。此前我國一直采用1987年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斜視與小兒眼科學組制定的弱視診斷標準,即眼科檢查無器質性病變、矯正視力低于0.9即可被確診,需接受一系列治療。按照這種標準,我國兒童弱視發病率為3%-4%,大約有近2000萬兒童患有弱視。
但眼科專家們在此中發現一個悖論:兒童年齡越小,弱視的發病率越高,治愈率越高;而隨著年齡增大,弱視發病率越低,其治愈率也越低。實踐表明,這一診斷標準“有問題”。
周煉紅教授指出,現行的弱視診斷標準“擴大化”了,由此導致很多兒童被冤枉扣上了“弱視”的帽子,對兒童身心及其家庭都造成了嚴重影響。
國內大量多中心研究還發現,兒童年齡與視力存在著密切相關性。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斜視與小兒眼科學組就此重新定義弱視:即3歲以下兒童為低于0.5;4-5歲低于0.6;6-7歲低于0.7;或雙眼視力相差2行以上。據悉,這一診斷標準將在新版《眼科學》教材中被采納。杜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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