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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反差終為何
獨生子女在扶助需要方面出現的反差,乍看起來實在是令人費解。然而當我們把這種現象置于更廣泛的領域,不僅從孩子自身,也從家庭、社會方面找找原因的話,恐怕便不難解釋了。
對弱者表示同情,對有困難的人進行幫助,在助人之中體現自我的價值,是廣大兒童的美好愿望,是一種健康的心理需求。在調查中我們了解到的兒童扶助需要的普遍存在,正是客觀地反映了這種健康的心理需求。畢竟,需要與行為并不是等同的。將需要付諸行動,會受到個人自身條件、所處的情境以及多種客觀因素的影響。正如陳鶴琴先生所言:“同情行為不是生來就有的,要在后天慢慢發展的,在教育好的家庭培養得快一點,在教育不良的家庭發展得慢一點。”“小孩子大概是缺少同情行為的。這并不是小孩子的稟性不良,實是做父母的不去教導他們的緣故。”
兒童將同情心轉化為行為,往往受成年人對兒童行為的直接評價和成年人的情緒表現的影響,或者是以成年人為榜樣,模仿榜樣的具體行為的結果。
前面所說幼兒園的孩子不肯借給生病的同伴衣服時所強調的理由,不會是憑空想出來的,而是在以往類似的行為中受到成年人的影響,有過同情心被遏止的體驗。比如“媽媽不讓”、“媽媽會打我的”等便是媽媽的言行在孩子身上發揮了作用。孩子即便有扶助需要,也難以違背媽媽的“教誨”。另一方面,在賑災行動、“希望工程”、“手拉手”活動中,孩子們表現出的高度熱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在強大的輿論引導和周圍眾多人的行為的影響下,孩子產生了一種積極的心理認同,其扶助需要付諸行動之后,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贊許,進一步激發了兒童的同情心。盡管這時還不免會有某些阻力,但都不會改變孩子的助人熱情。
從正反兩方面的事例中我們不難看到,孩子的同情心的建立,首先在于可見、可學、生動形象的榜樣的作用。
給父母和教師的建議
◎ 以身作則最重要。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言行是孩子的首選模仿對象。孩子缺少同情心的表現,或多或少能在我們成年人身上找到原因。父母檢點自己、關愛他人,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
◎ 對孩子的教育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用輿論和教育的手段激發兒童產生積極的心理共鳴,使他們從小能對符合社會道德的助人、幫困行為產生愉快、自豪、羨慕、向往的情緒體驗。這樣兒童同情心的建立及將其付諸行為便并非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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