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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對孩子是一種傷害
家庭教育專家許蔚虹認為,孩子的成長是有規律的,六七歲的孩子大腦中有自己特有的秩序,家長應該對孩子合理的或非原則性的需求,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急躁。因為孩子沒有成熟,理性與克制只能由大人去完善,操起棍棒打屁股,讓孩子屈服,表面上省心,但問題根本沒有解決,孩子照樣不明白事情應該怎么做,為什么這樣做是錯誤的。于是,“溝通”在棍棒交加之時中斷了,輕則留下一個非常不好的童年回憶,重則會使孩子成為一個頑固或有暴力傾向的人。
“家長在體力上占絕對優勢,隨便一巴掌,對孩子來說都是巨大的打擊,孩子的心靈傷害基本上沒有可能通過平等對話、協商、調解等途徑得到釋放,而是全部轉化成了內在的精神壓力。”許蔚虹說,打孩子可能導致孩子的兩種傾向:一種是孩子因為怕挨揍而成為馴服的羔羊,性格孤僻、懦弱、自卑等;另一種是容易激發逆反心理,有可能變成桀驁不馴、破壞性很強的人。嚴重的還會演變為由內向外的復仇沖動,包括對施暴者個人或對整個社會的仇視。因為,棍棒很容易給孩子造成弱者就要服從、暴力可以解決問題的錯覺。
教育方式不同效果就不同
“在愛中長大的孩子,學會了仁慈;在皮鞭下長大的孩子,只會產生仇恨。孩子的確會惹家長生氣,但很多時候,孩子的錯誤是無心之過,用愛作基礎,贊美和鼓勵作階梯,輔以耐心、寬容,孩子才會給家長最好的回報。”許蔚虹說,孩子是家長最珍貴的寶貝,但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不是家長的私有財產,不能任由家長處置。即使家長含辛茹苦地把他撫養長大,供他衣食住行,供他上學成長,家長也無權實施棍棒教育。
一般說來,孩子健康成長有四種需要:
一是父母的愛護和關懷,而不是父母的責怪和打罵;
二是被他人接受,被他人尊重;
三是得到別人的贊賞;
四是在家里有地位。
而體罰只會破壞孩子的這些心理需求。許蔚虹說,父親經常打女兒,會造成女兒缺乏自尊、自愛和自信,在青春期容易出現早戀,還會使女兒數學成績差;父親經常打兒子,會造成兒子逆反心理,不愿服從社會規范,或者退縮、幼稚,缺少男子氣;母親經常打兒子,會造成兒子缺乏自信心、挫折感、多疑、沒有安全感等。打孩子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會造成新的心理問題。當孩子對被懲罰的方式、輕重等考慮得越多,就越不關心問題本身,從問題本身吸取的教訓和經驗越少,因為打罵只會使孩子不再在家長面前表現家長不喜歡的行為,讓孩子學會逃避被打,而沒有學會分辨是非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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