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育兒詞典網 , 一個專業的育兒知識學習網站!
有家長問,孩子總是被別的孩子欺負,不是被打,就是玩具被搶,她希望孩子做到“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不知這個度如何把握?
對于“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是這樣認為的,在孩子遭遇對方攻擊時,孩子有還擊的權利,但是不意味著家長就必須讓孩子對別人打回來。孩子可能會遇到以下幾種情況:面對實力相當的,面對比自己弱小的,面對比自己強悍很多的。是還擊?是逃跑?是求助?孩子其實有智慧學會審時度勢的,我們不必慫恿孩子一定要還擊,如果遭遇非常強悍的對手,那樣可能會招致更大的傷害。周周4歲的時候,遇到別人“侵權”會權衡一下,如果對方塊頭高大,她尋思著自己“斗不過”時會尋求好朋友的幫助。一次,周周坐在籃球場的石凳上,一個個頭比她大的孩子把她擠開了,周周很生氣,對那孩子說:“這個凳子是我先坐的,你不能擠我。”那孩子挑釁地看著周周,仍然坐在那兒。周周轉頭把好朋友思思找了過來,思思大聲對那孩子說:“這里是周周先坐的,你不能擠她!”兩個小朋友的力量大呀,那個孩子讓開了。還有一次,周周從幼兒園回來告訴我,小華打了她,她還擊了,但是她打不過小華,童童幫她了。孩子的世界就是這樣,如果成人干涉得少,他們自然會有自己的處理方式,漸漸尋求到問題的最佳解決辦法。對于弱勢的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放手,千萬不要保護過度。同時,在孩子遭受委屈、被人“欺負”的時候,父母要做孩子堅強的后盾,接納孩子的委屈、害怕,但家長的表情一定要輕松,不要覺得受傷害或心疼,這樣會讓孩子覺得這是件多么大的事情。
孩子之間推一把、打一下,大多是沒有多少惡意的,當然也有少數孩子以大欺小、以強欺弱、霸道蠻橫。遇到那些“少數孩子”時,我們要給孩子打氣,要鼓勵孩子勇敢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由于實力懸殊,在孩子經過努力之后實在無法解決時,家長要站出來維護,給予孩子最強有力的支持,讓孩子感覺他不是孤立無援的,爸爸媽媽是他最堅強的后盾。
歸根結底,家長要做的是讓孩子懂得“規則”,也就是“明理”,規則最大。如果家長能徹底放手,孩子心中有規則,孩子便知道自己該怎么做了。
重點提示:
不少家長由于愛子心切、護子心切,會不知不覺中把孩子間的沖突想象得過于嚴重,認為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傷害,看到自己孩子和同伴發生沖突就會挺身而出。其實,家長過早干預孩子間的沖突,就剝奪了孩子和同伴溝通協調、解決沖突的機會。
面對別人的攻擊,當孩子的語言能力還達不到有效溝通水平時,孩子被對方攻擊之后當然有還擊的權利。當孩子的語言溝通能力發展到一定程度時,父母應幫助孩子用“溝通”的方法來解決同伴間的沖突。
對于個性強的孩子和個性弱的孩子,不能搞一刀切,引導方式和側重點要因人而異。對強悍的孩子,要側重引導孩子注意友好和謙讓;對溫順、柔弱的孩子,要側重引導孩子懂得守住規則、不畏強大。弱勢的孩子被“欺負”的時候,家長不是完全撒手不管,要給孩子自己處理沖突的時間,如果孩子處理不好,家長最終還是要出面的。比如孩子和對手的力量相差太遠,孩子經過自己的努力不能爭取到自己的“權益”,家長就要出面干預。但是家長出面不是拉開孩子了事,家長要做兩件事:第一,要對雙方孩子強調規則,譬如孩子被打,家長要說:“不可以打人,打人是不文明的行為。”如果是被搶,就要強調“自己的東西自己支配,別人的東西未經允許不可以拿”,鼓勵孩子拿回自己的東西。第二,承擔結果。要求打人的人向被打的孩子道歉,并且安撫被打的孩子。如果是被搶,那么一定要要求搶東西的孩子自己把東西還給對方并且道歉,而不是媽媽要回來(或者對方家長還回來)了事。多次這樣處理之后,雙方孩子才會明白規則的嚴肅性,進而將規則內化。
我們不可能護衛孩子一生一世,有朝一日孩子總會離開我們獨自面對自己的人生。學會自我保護和溝通協調是孩子適應社會必須具備的基本能力。在孩子遭遇沖突時不要立刻介入,等等,再等等。
下一篇:爸媽是開發孩子潛能的金鑰匙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我們是如何阻礙孩子的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